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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
2022-10-12

原标题:或参照卷烟规定执行,电子烟有望告别野蛮生长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是3月2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在业内人士看来,若该征求意见稿通过,意味着电子烟将划入烟草范围,电子烟有望结束此前的野蛮生长期,有利于电子烟行业的长远发展。

推进监管法治化

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此发布征求意见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上述修改内容,工信部称,这将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工信部进一步指出,这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可以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自1997年7月3日发布以来,于2013年、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在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会长欧俊彪看来,这意味着电子烟将在科学发展的同时,提高了行业门槛。对渠道而言,可以合理交税;对于国家和消费者而言,都有好处。

ICE暴雪品牌负责人黄曦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行业来说既是一个好事,同时也是个考验。一个行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规范化的管理。电子烟行业如今蓬勃发展,正是需要进行规范化的合适时机。这也对行业准入门槛的设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生产经营规模的要求、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同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电子烟从业者,我们所要做到的,就是把线下的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到底,守住底线。”

产业链或改变

在业界看来,若此次征求意见稿通过,电子烟未来或将在生产、批发、零售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加速行业优胜劣汰。

目前市面上的电子烟产品,按照出烟原理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加热不燃烧电子烟,主要特点是烟杆中需要插放一支类似卷烟的新型烟草,代表产品有IQOS;另一种是烟油雾化型电子烟,通过电加热使烟油雾化,以生成烟雾,例如悦刻等。

“如果雾化电子烟也作为专卖,可能烟弹(含有尼古丁的雾化器)要统一由中烟生产或者监管,烟弹的接口规格也或许也要统一,其他电子烟厂商可能只容许生产相同接口的烟杆(电池和电子烟操作器)。零售渠道可能和传统卷烟渠道合并。”北京找同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员温浩称。

据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种类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16修正)》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在生产方面,按照烟草制品的生产规定:“设立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

VAZO电子烟品牌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整个行业热度过高,引起资本关注并开始无序化大量渗入;同时由于产品标准出台的暂缓,行业内依然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其中不乏一些基本安全指标缺失的产品匆忙上市,甚至出现了一些出于盲目追求低成本、迅速下沉市场的低价劣质产品。本次工信部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于给行业降温、积极推进产品质量以及明确监管方向都是重大利好。合规生产经营活动是给予消费者最好的保障,行业只有在明确的政策导向下才能正序、有序、合理化发展。”

告别野蛮生长

事实上,从2003年中国药剂师韩立申请现代电子烟的第一项专利至今,电子烟行业已走过近20个春秋。其中,2009-2018年被业内认为是电子烟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中国电子烟企业从2013年的4.5457万家快速增长至2020年的16.8452万家。截至2021年2月4日,中国存续电子烟企业共计17.4399万家。2020年7月,“电子烟第一股”思摩尔正式登陆港股。2021年1月22日晚,电子烟品牌悦刻RELX的运营主体雾芯科技正式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此外,今年初,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也公开了“一种智能加热不燃烧电子烟”专利,这也被业界认为中国烟草可能进军电子烟行业。

随着众多玩家入场,电子烟市场规模正不断扩大。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电子烟市场规模达78.6亿元,2021年有望超过90亿元。

不过,由于行业技术门槛较低,电子烟行业亟待规范。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随后,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和规范管理,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北京商报记者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目前,电子烟国家标准项目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这意味着,未来,电子烟国家标准通过批准后即可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市场发展。

那么,日趋规范化发展的电子烟行业,未来竞争焦点是什么呢?欧俊彪给出了答案:“一个是专利技术,另一个是渠道建设。”

黄曦也表示,未来还是要集中在产品上。无论是税收调整,还是规范化带来的成本上升等,最终都会体现在终端消费环节。只有优质的产品才能让企业在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VAZO电子烟品牌相关负责人称,未来竞争将以规范的供应链管理、全面的技术改良以及品牌化运营为核心竞争力。电子烟涉及科学领域较多,其中包括生命科学、生物工程、电子电器、芯片研究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的品牌产品将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北京商报记者 钱瑜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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